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深入开展“四强四优”活动
简 报
第008期
新兴铸管集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6月3日
集团公司党委发出通知
要求所属企业要主动向属地党委汇报
开展“四强四优”活动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12号文件、央企创先组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中央企业创先争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党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所属企业凡是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党委的集团公司二、三级企业党委,都要将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按中组部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开展“四强四优”活动的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办事机构、活动方案、初步成果、基本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等等),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汇报或呈送专题文字报告,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各企业党委向地方党委汇报时,原则上都应由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四强四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亲自汇报。同时,各相关单位还要注意加强与地方党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及时联系与经常沟通,使本单位开展“四强四优”活动的重要情况都能及时报告。作为中央企业的子企业,都要努力走在当地创先争优活动的前列。
集团公司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建立联系点制度
根据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央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央企创先组发〔2010〕1号)的精神,为了更好地指导集团所属企业深入开展“四强四优”活动,集团公司党委决定建立集团公司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四强四优”活动联系点制度,现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在职成员,都明确了各自的基层开展“四强四优”活动联系点,力争每个月通过电话或视频沟通督促一次、每个季度到现场指导检查一次、明年与后年“七一”前都写一份“四强四优”活动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党的生日、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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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国资委副主任金阳
送:集团公司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集团公司所属二、三级企业(机关)“四强四优”活动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刘其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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